散光配镜的矫正原则

我们都知道,人眼屈光不正包括近视、远视、散光,其中近视、远视大部分人都理解,但是了解散光的人相对较少。在日常验光中,视光师发现很多人都有散光,有的人散光甚至在-1.00D或-2.00D以上,那么大家不禁要问,到底什么是散光,散光的症状是什么,什么原因引起的散光,我们平时又能怎样预防或矫正散光呢?

散光是什么?

散光是眼睛的一种屈光不正,与角膜的弧度和角膜厚度不均有关。人类的眼睛并不是完美的,有些人眼睛的角膜在某一区域弧度较弯,而另一些区域则较平,正是由于角膜弯曲度不匀(或厚薄不均)造成角膜各子午线的屈折率不一致,使得经过这些子午线的光线不能聚焦于同一点,视网膜上的像有两个或多个焦点,造成视物模糊重影,这种情况便称为散光。

散光是如何产生的?

那么,散光到底是如何造成的?少部分是由于先天原因导致,轻度的散光被认为是生理性的;大部分的原因其实是由于不良的用眼习惯导致的。

比如说:不恰当的睡姿、经常揉眼睛、长时间的眼睑闭合、用眼过度、在摇晃的车上看东西等。此外,躺着、趴着看书、经常斜着或眯着眼看东西,这些导致近视的原因也会加重散光!

散光度及轴位的矫正原则

一、1~3岁的幼儿:

小于度的散光可暂不配镜;

大于度应部分矫正;

二、4~10岁的儿童:

1、散光小于度,视力在正常范围内的,不需要矫正;若视力低于正常值,需要配镜矫正,散光应尽量予以足矫;

2、散光大于度,都应配镜矫正,防止弱视发生;

3、中低度散光,配镜时应倾向足矫;

4、高度散光,可分次矫正,初次配镜度数不应少于柱镜度的2/3;

三、10岁~40岁:

1、散光小于度,没有模糊和疲劳症状的,可不配镜;如有症状,需要配镜的,散光应尽量予以足矫;

2、散光大于度,应尽量足矫,尤其是有视疲劳症状的病人;如散光较高,可分次矫正;

四、40岁以上:

此年龄段散光可能经常发生变化,应充分考虑病人的适应情况,可予以适当欠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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