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工作当中有不少患者会问我何为散光,散光如何矫正,对于散光的问题
下面给大家分析总结一下。
散光的定义:由于眼球在不同的子午线上屈光力不同,平行光线经过眼屈光系统后不能形成焦点的屈光状态称为散光。
散光的分类:根据角膜散光面规则性,分为规则性散光和不规则性散光。
规则性散光分类如下:(1)按视网膜位置分类:单纯性散光;复合散光;混合散光。(2)按散光轴位置分类:顺规散光;逆规散光;斜轴散光。(3)按散光程度分类:低度散光小于+1.00D;中度散光+1.00--+2.00D;高度散光+2.00--+3.00D;重度大于+3.00D。
不规则散光:一般为病理变化。
散光的临床表现有哪些?
视力减退:远近视力均不清晰。
视疲劳:表现为眼痛、流泪、重影、视力不稳定、近距离工作不能持久、看书易串行、头痛等。
不正常的头位和眼位:可出现眯眼或斜颈等症状。
散光的配镜原则是什么?
散光以柱镜矫正,多数医生认为改变原来柱镜处方或第一次开具柱镜处方要谨慎保守;也有部分医生认为柱镜一定要全矫。总体应当把握适当、适度的原则。不同年龄段处理原则有所不同。
婴幼儿时期(0--3岁):低度散光一般不矫正,定期观察;中高度部分矫正;如果患者有斜弱视足度矫正。
学龄前时期(3--6岁):尽量完全矫正。
学龄期、青春期(6--18岁):如不能适应全矫,可低矫过渡,再逐渐全矫。
青年期(19--40岁):要充分考虑患者的适应能力,权衡年龄、散光度、轴位和戴镜情况。
中老年期(大于40岁):充分考虑患者适应能力基础上,适当欠矫。
不规则散光:最佳矫正手段为验配硬性透氧性角膜接触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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