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加强06

央视网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于7月13日上午10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妇幼司、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眼科学分会、中国疾控中心学校卫生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专家出席,介绍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暑期学生健康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副司长沈海屏表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持续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0—6岁儿童健康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或者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提供。在0—6岁期间为儿童开展13次检查。年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为91.8%,基本覆盖了所有学龄前的儿童。

二是规范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为了进一步明确服务内涵,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推动落实0—6岁儿童眼部疾病和视力不良的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了《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明确在新生儿期、婴儿期、幼儿期和学龄前期不同时期开展不同检查。主要包括眼外观检查、眼病高危因素询问、儿童视物行为观察还有其他的眼科适宜技术检查,目的就是筛查儿童的常见眼病和视力不良。一是筛查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等致盲性眼病,二是筛查远视、近视、散光、屈光参差等屈光不正,还有斜视和弱视、上睑下垂等引起儿童视力低下、视觉发育异常的常见眼病。三是筛查儿童的远视储备量,就是生理性远视状态,对可能发生的近视早期监测和预警,防止远视储备量过早过快消耗,推动儿童近视预防关口前移。

三是推动建立儿童眼保健服务网络,明确眼保健基本服务由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其他县级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眼保健的技术指导,开展专项检查,接受基层转诊。医院、医院提供技术支持,为需要更加专业的眼科检查和治疗干预的儿童提供服务。

通过明确服务职责,强化转诊机制,构建上下分工、各有侧重、密切合作的儿童眼保健服务网络,推动儿童眼病和视力不良的筛查、诊治、康复服务有效衔接。大力开展儿童眼健康宣传教育,编制《0—6岁儿童眼保健核心知识问答》,制作宣传片,在全社会传播爱眼护眼的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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